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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3-12-05

五市工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管委会科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实施"四大改造"推进工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方案》《自治区工业十大行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部署,持续深化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加快我区九个重点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步伐,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依据《自治区产业信息化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自治区产业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我厅面向全区征集支持一批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现就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网络改造及集成创新应用

1.网络化改造。基于5G、窄带物联网(NB-IoT)、边缘计算、工业光网、IPv6等新型网络技术的企业内网改造,带动厂区内多种网络之间的互联互通,针对生产控制、质量检测、安防监控、设备监控等工业典型环节中的具体场景,形成该类技术应用部署的解决方案和应用模板。

2.标识解析创新应用。将二级节点功能与企业业务流程深度结合,有效解决产品全环节追溯难、质量管控精度差、设备运维管理效率低、生产运营数据缺失等问题,强化精细化管理,优化企业业务流程、提升企业柔性反应能力。

(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1.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企业内部机器联网、业务联网、服务联网的集成,加快企业内部信息化系统的综合集成和云化改造迁移,有效整合产品设计、生产工艺、设备运行、运营管理等数据资源,建立以数据驱动为核心的网络化、扁平化、平台化经营管理模式。

2.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重点支持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建设行业级平台,满足行业企业协同创新、工艺及能耗管理、流程控制优化、智能生产管控、产品远程诊断、设备预测性维护、品牌推广与网络营销、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需求。

3.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多领域提供设计能力、生产能力、软件资源、在线检测设备规模接入、供应链体系等区域资源共享协同等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围绕区域上下游产业链,汇聚企业资源和能力,提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等服务的工业云平台。

(三)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

1."5G+工业互联网"应用。(1)将5G技术集成应用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故障运维、物流运输、安全管理等环节,构建协同研发设计、远程设备操控、柔性生产制造、机器视觉质检、设备故障诊断、厂区智能物流、无人智能巡检等"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2)支持建设5G全连接工厂,在工厂内建设5G虚拟专网,实现低延时、大宽带、安全可靠的数据传输。5G连接充分渗透进入企业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并且通过5G网络实现对工厂内的人、机、物、系统等的全面连接,在产品设计、生产制造、质量检测、故障运维、物流运输、安全管理、设备联网、能源监测、售后服务等企业生产管理运营环节,打造5G应用场景不少于3项,且实现规模应用。

2.工业互联网平台融合应用。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边缘智能、边云协同、智能管控、远程服务等新技术融合应用;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设备健康管理、工艺/流程优化、质量管控、能源管控等数据集成应用;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线下与线上相结合、制造与服务相结合的创新发展模式;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安全生产风险仿真、应急演练、隐患排查、流程管控、设备管理等一体化智能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危险作业现场少人甚至无人作业。

3."互联网+先进制造业"融合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创新应用,如与互联网深度集成ERP、PLM、MES、SRM等信息系统,实现生产组织创新、制造模式创新、生产运营创新、营销模式创新,助力企业提质增效,实现数字化转型。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基础电信企业和科研院所等,且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和环保责任事故,无严重失信和违法记录。申报"5G+工业互联网应用"方向的主体可为工业企业或工业企业与运营商联合体。

(二)一个申报主体最多可申报2个方向的项目,项目为2020年1月1日后实施的,且为已建成项目。

(三)其它。已获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试点示范项目且得到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一致性和齐全性进行严格审查,对不按照项目申报书要求编制、内容不详实的申报材料不予通过或限期申报单位完善补齐;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对企业经营、诚信状况、近三年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状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确保项目真实可靠。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严格把关,高质量完成项目初审工作,并于4月10日前将申报项目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推进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我厅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筛选,按照《自治区产业信息化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工信规发〔2021〕8号)及《自治区产业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宁工信规发〔2021〕9号)相关项目审核程序及补助标准,对拟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资金支持。

联系人:赵 艳 0951-6363390

王军 0951-6363888

附件:1.自治区2022年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2.自治区2022年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附件:附件1:自治区2022年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已下载108

附件:附件2:自治区2022年工业互联网建设和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doc已下载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