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公司治理与制度结构改革与创新的目标,是为了在企业的高级管理层、股东和董事会三方面参与者之间建立起有效的权责关系。通过实地调查、发现问题、论证分析、制定方案、落实方案等一系列程序,以专业的角度对公司制度与制度创新作出整体有效改革创新措施,规避法律风险,以此达到以下目的:一是最大限度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即协调股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二是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这包括对经理层与其他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处理企业各集团的利益关系,又可以避免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三是提高企业自身抗风险能力。